每个人的喜好不同,穿衣的风格也是不同,有的女孩偏爱裙子,有的则喜欢男装。近日,市民小陈(化名)就是因为自己喜爱穿男装而被公司辞退,3月7日,小陈向贵阳市云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就此事得到公平待遇,并赔偿其损失。 小陈是去年4月份入职贵阳慈铭体检中心的,作为健康销售顾问被试用。入职时,并没有对着装和个人打扮进行要求,而在学历等方面小陈都是符合要求的。入职后,小陈被安排跟着一位前辈学习,但就在工作了7个工作日后,小陈被通知不用再来上班了。而理由竟然是“因为她爱穿男装,形象与公司要求不符合!” 今年28岁的小陈表示,自己从初中开始穿着打扮就偏向“男性化”,这些年也一直都是穿男装。希望能做好这份工作,入职后表现也很积极,“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有损公司形象!”这样的理由让她觉得很委屈,同时她也工作了一周时间,即使被辞退,也应该得到相应酬劳。
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金主任表示,小陈是经熟人介绍入职的,所以在面试等环节上没有过多要求。后来,小陈担任的职位是公司的健康顾问,主要是与其他单位、公司洽谈合作,平时常常接触的都是领导和老总级别的人物,因此公司对该岗位的外在形象要求比较高。 金主任认为,男生和女生在打扮上应该要有明显的区别,小陈过于男性化的打扮确实也是辞退她的原因之一,但主要还是她的形象气质和单位要求不符。此外,对于小陈工作期间的报酬,公司也愿意支付。只是因为老总出差,要等一段时间。 对于这样的情况,云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内暂无这样的案例,小陈已提交了相关的手续,稍后根据程序他们会进行立案。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小陈对于工资的诉求是合理的,他们也将对双方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