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已成为很多人的目标,但为了买房离婚的却很少见,然而新西兰籍的罗先生和杭州的徐女士就为了买房而离婚,并私下签订了协议表示买到房子后在复婚,但是自徐女士拿到房产证后复婚就成为了泡影。怒不可遏的罗先生将徐女士告上法庭,3月10日下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罗先生和徐女士,一个广州人,一个杭州人,2003年,两人同在新西兰求学,同年两人闪电结婚。2004年,罗先生取得新西兰国籍。后来,夫妻俩生育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今年一个10岁,一个12岁。考虑到孩子在国内上学的便利性,2009年,一家四口回到杭州。 后来两人商量着要给孩子买一套学区房,但碍于罗先生的外籍身份,在银行贷款时受到很多限制,于是两人想出了“假离婚”的办法。并且离婚前两天,两人私下立下协议,确保随后的复婚和加名。 协议签订后,两人买下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徐女士。谁想到,后来事情生变,房产证上加名遇到阻碍,复婚更成为泡影,徐女士要和别人结婚了。
罗先生代理律师说,按照出资比例和离婚协议上的约定,罗先生有权利拿回房子7/9的所有权。另外此前徐女士在罗先生带孩子外出旅游之际,将他衣物扔了出去,房屋换锁,出租给了别人,这之间的租金收益,徐女士也应一并赔偿。 徐女士称,当初买房确实是为了孩子,口头上也提过加上罗先生的名字。今年2月份,徐女士已经答应分割一部分所有权给罗先生,但比例不可能有这么多。还表示去民政局那就是真要离婚,在新西兰时罗先生就有过外遇,她早就想和罗先生离婚了。 法庭上,徐女士说自己又去核实了下,发现罗先生在卖掉新西兰房子付首付时,私下将十几万元人民币打到自己新西兰的个人账户,2014年,罗先生又冒用自己签名将两人共有的十几万保险收益也打进自己账户。 徐女士说,自己之前将大巴车过户给罗先生,那时签名捺印了一张空白的纸被罗先生拿走,上面的文字是她不知情下加上去的。这些都是他自导自演的。基于这些,徐女士在法庭上坚决表示一分钱都不会分。 对于此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