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了11个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管职责,要求这些部门强化职能监督,在各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这11个部门的职责分别是:市“三合一”整治办要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三合一”联合执法大行动,集中清除一批老、大、难的“三合一”火灾隐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民宗局等部门要牵头开展以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工商局、经济局等部门要牵头对商场、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卫生局、教育局要牵头整治医院、学校火灾隐患;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记者 李桂芳 通讯员 白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