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女子讨要女儿抚养费 遭丈夫和公公联手殴打致残

  据厦门日报报道 萍萍(化名)嫁了人,生了女儿,却反而“家不成家”。不仅丈夫不肯尽父亲的责任抚养女儿,公公竟还联合丈夫将她打残。近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萍萍诉诸法院,要求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做出赔偿。

  萍萍是外省人,经人介绍认识了湖里区蔡塘村的丈夫,两人相识不久后结婚。此后,萍萍生了女儿,原本就与她缺乏感情基础的丈夫更是看她不顺眼。女儿才八个月大时,萍萍就不得不与丈夫分居,她独自一人带着女儿,在外租屋生活。

  丈夫不肯支付女儿的生活费,萍萍只好从老家请来母亲帮忙带孩子,并只靠一份收入微薄的收银工作勉强维持生计。萍萍曾多次向丈夫求助,但都遭到拒绝。

  苦苦支撑了一段时间后,萍萍母女只得再次联系丈夫表示要见面商讨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一听她来“要钱”,丈夫当即恶言相向,警告她别来,否则就要打人。

  当天中午,萍萍刚走进丈夫的屋内,就被铁棍殴倒在地。据萍萍事后回忆,当天参与殴打的还有她的公公。她因疼痛躺在地上呻吟时,公公还在一旁教唆丈夫继续打,要打到直到骨头断了为止。为了“活命”,萍萍只好忍痛不出声,暂时假装昏倒,才逃过了又一轮的殴打。

  被打过后,萍萍报了警。经过伤情鉴定确认,萍萍左手尺骨骨折,头部有外伤,还因过度惊吓导致生理失调。后来,她还落下了手腕畸形和左手拇指不灵活的后遗症。由于萍萍报警及时,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很快被刑拘逮捕。

  今年年初,萍萍走进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援律师的免费帮助和指导,萍萍很快被鉴定为伤残程度十级,并快速收集了一切证据,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萍萍的丈夫支付医疗费等合计近9.9万元。

  律师说法

  遇家暴应及时报警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家庭暴力受害方大部分是女性。面对丈夫的无理施暴,妻子常常忍气吞声,更不愿报警或是起诉。如此不仅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还提高了之后爆发恶性事件的概率。因此,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做取证工作时要特别注意收藏报警回执单。经过对自身情况的合理评估后,要考虑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工作人员也提醒,低收入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向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无偿法律援助。(记者 林雯 通讯员 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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