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朱先生不识字,当他想和一起生活了20多年的张女士领结婚证时,却因为写不了字犯难了。他说民政局要求他回原籍开个“我是文盲”证明,否则就办不了结婚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朱先生说,20多年前,丧偶的他与离异的张女士生活在了一起,现在他们的女儿已经16岁了,但二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3月7日,两人终于决定去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结婚证。 “我就找人帮着填了,我想我自己按个手印就行。但人家说必须自己填,如果填不了,就让原籍派出所开个‘我是文盲’的证明。”朱先生说,“我就和老家的人联系,让他们去派出所开这个证明,可派出所说开不了这个证明”。这可咋办?”
对此,婚姻登记处的方主任向几位正在忙碌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几名工作人员均表示每天来领结婚证的人很多,不记得是否发生过朱先生所说的事。同时也表示,即便有不识字的人来领结婚证,也不会要求对方去开“我是文盲”证明。 方主任说,出现领不了结婚证的情况,有可能是当事人填写的婚姻状况声明与户口薄上登记的不一致。虽然目前还不清楚朱先生和张女士的具体情况,但请记者转告:办理结婚登记时可来找他,如果朱先生确实不识字,即便户口薄上显示是小学文化程度,也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声明书,如果朱先生实在无法签名,可用按手印替代,但由别人代签名是绝对不允许的。 3月15日下午,朱先生和张女士高兴的表示:“结婚证已经领到了。资料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帮着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