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浙江诸暨一名女子偷了小学同学1毛钱,事后一直没敢承认。被偷同学小学毕业后离开诸暨,但女子一直忘不了这件事,而且总觉得很内疚,近日找到了被偷钱的同学,要还1万元道歉,对方原谅了她但没收钱。 施女士家住绍兴诸暨市马剑镇,40多年前,她在诸暨一所小学读二三年级时,与徐广红是前后桌,而且两人关系很好。当年,徐广红的母亲在这所小学当老师,她是跟随母亲去那所学校就读。 当年施女士家里穷,父母没给自己零花钱。有一天,施女士肚子很饿,想买个饼吃,看见徐广红的铅笔盒里放着二张一角纸币,就偷偷拿走一张去买了两个烤饼吃。施女士说,“七十年代,一角钱不是个小数目,抵得上父母一天的工钱。” 徐广红发现少了一角钱后边哭边找,施女士始终没有勇气承认。小学毕业后,徐广红就和母亲回东阳了,两人再未见面。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40多年过去了。施女士在诸暨经营女装,而且生意很好,为了不让子女有自己那样的缺憾,她给他们足够的零用钱,并总是叮嘱孩子不要拿别人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