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甘肃市民马哈比近20斤黄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扣押,被以涉嫌走私黄金罪立案侦查,全部查扣。20年来,马哈比多次讨要未果。日前,广东警方回应扣黄金一事,愿支付国家赔偿金约200万元。 1996年2月29日,马哈比携带自产毛金410000克前往广东加工,后将共计9350克重的50条金条,藏匿于三个行李箱的自制夹层中,在广州白云机场办理托运手续时被安检人员查获并移交机场警方处理。机场警方以涉嫌走私黄金罪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依法扣押涉案黄金50条,同年3月1日,依法对马哈比收容审查。 1996年4月16日,公安机关解除马哈比收容审查,变更为取保候审,期限为六个月,收取10万元保证金,并规定马哈比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每月18日至20日到机场公安局接受调查。 此后,马哈比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同年8月1日,机场公安局依法没收保证金10万元。
2015年12月28日,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收到赔偿请求人马哈比的国家赔偿申请。今年2月28日,机场公安局出具行政赔偿决定书,认定没收黄金不符合法律,但黄金已被变卖,称退回1996年没收黄金的交售兑换款886124.75元。 18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发布了关于此案的情况通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当年对马哈比处以没收黄金的处罚决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现愿支付国家赔偿金约200万元,包括交售兑换款886124.75元,以及支付该款项自1996年8月19日至赔偿决定作出之日(2016年2月28日)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约112万元。 对此,马哈比还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黄金,并将就此事与机场公安局进一步沟通。马哈比认为,自己20年前被拘是刑事案件,警方有保存黄金的义务,并按照程序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