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驾照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间隔缩短 修改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解读:优化降级后恢复原准驾车型的程序,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缩短为1年。 6、定期体检年龄提至70岁 驾考改革意见将老年人定期体检的年龄提高到70岁,新部令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做了相应修改,同时提出过渡期政策: 一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不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二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三是70周岁以上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提交体检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本记分周期的清分日期。 解读:据厦门市车管所介绍,原本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定期检查。从4月1日起,将放宽至70周岁,大量驾驶员将受益。但要提醒的是,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7、取消小型汽车夜间抽考 新增第三十一条: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解读:此前,小型汽车夜考采取抽考形式,电脑抽取20%的考生进行夜间考试。4月1日起,厦门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所有考生要参加白天模拟灯光考试。 8、允许异地补换驾驶证 修改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修改第七十条第五款: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解读:根据原规定,驾驶人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新部令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考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9、对新手司机管理更严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解读:对新手司机管理得更严了。举个例子,比如有一名驾驶人持有A证驾驶证,又新增了E证。当其在E证的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其E证将被注销,其拥有的A证也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下调一级。而在以往,只会对其E证进行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