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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公车乱闯乱停 所在单位要被追责

城区核心路段倡导文明交通宣传标语随处可见。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曾燕福 王尚华 实习生 钟羽阳) 近年来,岩城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人、车、路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张,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的问题愈发突出。今年2月以来,市委文明办牵头在市直机关单位开展了“文明交通、机关先行”活动,通过机关单位先行示范,营造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文明交通、机关先行”活动对市直单位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查处。活动方案规定,凡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在本市范围内(含高速)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单位公务车辆总数在10辆以下(含10辆)的,每辆次扣该单位年度文明考核总评积分0.1分;单位公务车辆总数在11辆及以上的,每2辆次扣该单位年度文明考核总评积分0.1分,同时,对当事人给予严肃责任追究。驾驶员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第一次被通报由所在单位口头警告一次,被通报批评两次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告诫一次,当年内被告诫两次的,是党员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党员,属单位自聘人员的,当年内被告诫三次的,建议由所在单位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活动开展以来,市直单位公车交通违法率明显下降。今年第二季度,中心城区20家文明单位车辆违法率为零,所有被调查单位的平均违法率较活动开展前的2011年第四季度下降了近40%。中心城区省、市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在交通缓堵,保障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建设文明交通中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示范效应正不断扩大。

10月8日,记者采访市委文明办,该办副主任侯小丽表示,文明交通行为是市民文明行为的重要标尺。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建设畅通的交通环境,关键在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交通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市直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理应成为文明交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市民文明交通树立榜样。

据悉,结合当前进行的道路交通大整治,该活动正深入推进中。下一阶段,市委文明办将积极发挥文明交通志愿者的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宣传劝导服务,同时落实省、市级文明单位认领文明路段的目标管理责任,配合交通部门促进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让更多的市民一起参与到文明交通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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