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0月12日讯 湖南来晋江务工的陈某平时不务正业,以办理假证谋生。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陈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去年7月28日,洪某(另案处理)因其孩子准备移民加拿大,需要办理一张结婚公证。但洪某已离婚多年,一时拿不出结婚证。于是,他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到制假分子“陈姐”,让“陈姐”为他伪造一张结婚证。 当日,陈某受“陈姐”指使与洪某联系,并将伪造的结婚证交给洪某,收取制假费用100元。洪某随即将该假证提供给晋江市公证处。不过,因被检查出发证时间有误,洪某未能成功办理结婚公证。后来,洪某重新办理一张假证,并付给陈某100元费用。虽然洪某后来办理了公证,但很快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法院据此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胡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