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凌晨,在香港红磡发生一起纵火烧车事件。有路人发现一辆停泊在路边的黑色跑车车内起火,消防员接报赶至开喉灌救,迅将火势扑熄,火警中无人受伤。消防员调查后认为起火原因有可疑,交由警方列作“纵火”案处理,九龙城警区刑事调查队正追缉纵火狂徒归案,暂无人被捕。 据现场所拍照片来看,大火被消防员扑灭后,可以清晰看见该黑色跑车被烧得面目全非,满目疮痍,车内装饰受损严重,好好的一辆跑车报废了。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来源:网易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