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2日讯 冒用亲友身份证和户口信息,替换头像办护照偷越澳门达46次,自称为打工赚钱,其间,与一名澳门男子完婚。昨日,记者从南安法院获悉,28岁的南安女子王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一审获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2006年至2008年,尤小姐和黄小姐无端冒出16次和30次的不明出境记录,南安市官桥镇女子王某,则拿着两人身份信息办理了两份“替头护照”,46次偷越至澳门,并于2008年与一名澳门男子洪某结婚。 原来尤小姐是王某的表妹,黄小姐是王某之前的同事,三人年龄相仿。王某就是用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信息,将图片头像“ps”成自己的照片,在南安、晋江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以这种“替头护照”非法出入边境。今年4月26日,王某赶到南安市公安局石井边防所投案并供述了犯罪事实,其间,据王某交代,她偷越是为了打工赚钱,自己的护照已经不能使用。 事后,记者从南安市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到,办理港澳通行证普通理由可办理7天,最长的为探亲,可达90天,学习、就业等特殊情况除外。通常办理续签仅需20元,且不限制次数。出入境管理人员分析,王某之前应该是有违规操作,即在三年之内无法办理相。(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