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300元判11年。近日,在广东省韶关市,一名男子因为入室盗窃300元被判11年有期徒刑,想必不少网友会疑惑只是偷走300元怎么会判的这么重呢?原来这是因为这名男子在偷窃东西时被事主发现,在与事主争执的过程中,用手中的刀子将事主划伤,将案件升级才会被判这么久。为了偷300元,结果却是遭遇11年的牢狱之灾,还被判罚1000元罚金。这件事告诉我们,任何违法的事情都不要去碰,否则后果可能是你无法想象的。 刘某是一名职业小偷,有一天他盯上了韶关市新丰县的熊某家,在多次踩点之后,他准备正式下手。一天凌晨3点多的时候,刘某翻墙潜入了熊某的家中,没有想到在经过一翻搜索之后却没有什么大的收获,屋里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只有桌上小包内放着现金300元。 刘某无奈只能将这300元拿走,可没有想到的是,熟睡中的熊某突然醒了过来,见到小偷刘某后立刻上前阻止,在慌张中刘某用手中的小刀划了熊某一下,趁机逃走。 熊某追抓刘某未果,随即报警。此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熊某受的伤属轻微伤。在法庭上,刘某辩称他与被害人熊某互不认识,事发当晚只想去被害人房间偷点东西,但没有偷到钱。争执中他取刀划向熊某,不清楚有没有划伤他,随后就逃走了,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在法院中法官认为,刘某在入室盗窃后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进行反抗,行为已经从盗窃转化成抢劫,将300元抢走,也确实构成了抢劫罪,法院一审认定刘某构成抢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