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 (吴其文 柳长铃 陈琼耀) 近年来,福安市认真抓好“五责”环节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形成分级负责、分线负责和分项负责的立体格局,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责任,提高了管党治党水平,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安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抓好“讲责”环节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坚持把“讲责”即责任教育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环节来抓。各级各部门将学习宣传新《规定》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针对新《规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内容、检查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立体式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抓好“定责”环节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坚持把“定责”即责任界定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环节来抓。高度重视新《规定》的贯彻落实,调整充实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福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机制,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按照新《规定》调整充实了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责任追究等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市、乡、村三级责任网络。同时,完善制度体系,实行责任报告制度、监督检查与评议制度、年度综合考核制度,责任人依照《责任书》要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报告责任目标执行情况,使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 抓好“践责”环节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 坚持把“践责”即践行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年初,市纪委按照市委的要求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每项重点任务,确定一名纪委常委和一个科室负责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新《规定》八个方面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单位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全面分析研究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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