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已婚女恋上健身教练 两人无话不谈多次十指紧扣逛街搂抱接吻

  夫妻之间出轨的现象不再少数,日前一年近40的女子恋上22岁“小鲜肉”健身教练,除经常出入高级餐厅,还常到宾馆幽会,然而女子面对丈夫给出的证据还推脱表示去宾馆只是“看电视”,这样的理由谁会信呢?

  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台湾一名年近40的黄某恋上22岁“小鲜肉”健身教练翁某,除经常出入高级餐厅,还常到宾馆幽会。黄某的丈夫王某不满老婆挥霍他辛苦赚的钱供养“小白脸”,怒告求偿200万元(新台币,下同)。而黄某却推说去宾馆只是“看电视”,但依旧获法官判赔50万元,而翁某则逃过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黄某与经营公司的王某结婚10年,育有1子1女。由于王某忙于事业疏于照顾家庭,导致2人之间交流越来越少。

  2014年1月,黄某为了恢复身材,前往一家知名的健身房运动,因而结识小她10岁以上的健身教练翁某。翁某对黄某照顾有加,不仅指导健身运动,还陪黄某去医院检查,2人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黄某甚至与翁某一起出游、聚餐。

  后来,王某察觉有异,私下找人跟踪搜证,发现自己老婆与翁某不仅分别于2014年11、12月间前往宾馆一待就是数小时,还多次十指紧扣逛街、搂抱接吻,甚至开着他买给老婆的高级轿车出游、上高级餐厅,这样的行为俨然与热恋中的男女无异。王某对此非常愤怒,向法院提起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诉,对黄、翁2人求偿200万元。

  审讯时,黄、翁2人否认恋情,还要求王某举证。王某拿出搜证照片后,黄某更是给出理由去汽车宾馆只是一起去“看电视”,并没有其他逾越男女关系的行为。

  不过,法官却认为,如果只是为了一起看电视,无需到旅馆,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更何况,以目前电子产品发达的程度,如果想要一起看电视,不难找到其他合适地点,像是车站、医院或其他配置电视的商店。如果不是为了幽会,何需孤男寡女前往旅馆?黄某所言避重轻,并不可采,判赔50万元。至于翁某主张并不知道黄妇已婚,因王某的举证不获采信,法官则判他不需负连带赔偿责任。(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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