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中国好舞蹈》等模式节目的版权费也从未出现大的波动。而Talpa公司的做法却截然不同,《中国好声音》 第一季的版权费是比较合理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可在第一季大获成功后,第二季续约谈判时Tal-pa公司就开出了每年一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此后更是年年寻找新的国内买家抬价,以实现其坐地起价的目的。
针对Talpa公司否认《The Voice Of …》模式本身就涉嫌侵权的说法,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据他们调查,爱尔兰裔制作人Michael Roy Barry早在2008年3月,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一个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声》)的盲选全美国最好声音的节目,其核心创意与Talpa公司的模式高度一致,而Michael Roy Barry注册这一模式的时间,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系列节目的最初版本,还要早两年时间,同时Michael Roy Barry也在美国注册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