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宇 通讯员 林锦超)近日,晋江市出台了《关于加快集聚金融人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晋江市首次出台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加快集聚金融人才,推动金融改革先导示范区建设。 评选对象为在晋江市注册或设立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交易场所、股权投资机构、互联网金融、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后备企业等机构从事金融相关工作的金融人才。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意见》中所规定的晋江市紧缺型金融人才、领军型金融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专业人才。 《意见》根据评定的不同金融人才类型,按照四类标准进行补贴。引进的紧缺型金融人才30万元,现有的紧缺型金融人才20万元;引进的领军型金融人才50万元,现有的领军型金融人才30万元;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30万元,现有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20万元;引进的金融专业人才10万元,现有的金融专业人才5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紧缺型金融人才、领军型金融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办理,享受更高待遇。以上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贴总额的20%。 此外,经评定的金融人才,重点推荐纳入晋江市金改政策研究小组人才库,优先参加晋江市“35620”高端人才培养计划,赴高等院校、国内外重点地区等学习培训。《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对金融人才进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鼓励晋江市金融从业人员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金融专业能力,对一年内获得相关金融专业高级资格认证的金融人才,可按《泉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养暂行规定》向泉州申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