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标准不一 多人被要求签空白协议 投诉的村民称,房子盖好后,村委会承诺代办房屋手续,但一直没有办下来。后来村委会表示,政策有变动,这些房屋手续办不出来了。 2015年3月,南屿镇政府通知168户南江小区居民,由于要修路,需要征用他们的房屋。投诉村民称,镇里给出的征迁标准让他们大吃一惊——有南井村户口的,房屋每平方米征迁补偿折算3300元,没有南井村户口的,每平方米征迁补偿折算1300元。 这样的补偿方案,没有南井村户口的居民当然不肯接受。投诉者昨日告诉记者,最终有几十户居民无法享受每平方米3300元的补偿标准。他们不肯签署补偿协议,结果多户被“断水断电”。至昨日,仍有6户村民被断水断电。 投诉村民称,由于他们不签补偿协议,2015年12月,南屿镇干部拿着空白的补偿协议让村民签字,“说是先签字,然后拿上去讨论具体补偿方案”,多户村民被逼无奈只得在空白协议上签名,但是村民们签字后拿手机拍照留证,昨日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拍的照片。 南屿镇干部称 确有两种补偿标准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南屿镇政府采访此事。南屿镇分管南井村的干部表示,1300元和3300元的不同补偿标准属实,但这是上级部门经过研究后拿出的方案,主要区分标准是“是否在南井村拥有宅基地”,而有户口的人才有拥有宅基地的可能。 对于被断水断电的6户居民,该干部称,这6户已经签了补偿协议。对于这6户村民称“当时被逼签下空白协议”,该干部称,此事他不掌握情况。 昨日,村民还向记者表示,最近经他们了解,2016年3月17日,省政府才批复了南井村涉及修路范围的农用地转用手续。而该路段在2011年前后,就已经获得了闽侯县各个部门的全套修路批复手续,并开始施工。 记者向南屿镇分管干部询问,是否要在农用地转用手续办完后,才能施工修路。该分管干部称,他这个级别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