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事件的发生已不止一例,甚至有一年仅12岁的女学生被中年男子性侵,如此做法难免让人感到气愤,对着如此小的孩子为何能下得去手?类似事件屡有发生,不得不让人深思。 据了解,3月26号下午,南郑县汉山镇一位老太太让12岁的小孙女去自留地里摘菜,没想到孩子去了半天才回来,然后大哭起来。老人感觉出事了,仔细询问得知,孩子在河沟洗菠菜的时候,被一个中年男子“欺负”了。 听到这个消息,老人顿时感觉脑袋发懵,悲愤之余老人向南郑警方报案,民警立即勘查案发现场,由于案发位置偏僻,周围又被油菜挡着,没有任何目击者。这时,民警何锋发现一枚烟头比较新,似乎刚扔不久,立即取样送往汉中市公安局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烟头上残留的物质,民警锁定了家住南郑县大河坎镇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此人今年46岁,一直在汉山镇某工地帮工。面对民警的询问,邓某承认了是自己做的案件,他说这都是喝酒害的。
据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邓某当天和工友们一起喝了些酒,还带着妻子一起到南郑汉山广场游玩。因为中间和大家走散,他一个人抄小路回工地,遇到了正在洗菜的小女孩,就心生邪念向孩子下了手。 嫌疑人自以为能瞒天过海躲过警方排查,但没想到自己仅仅一周后就落网,目前这名涉嫌性侵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龚某表示,按照我国法律,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行性侵,无论结果如何都认定为强奸,邓某的行为属于严重犯罪。此外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专人做好孩子的心里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尽量避免在案件调查中对她再次造成伤害。(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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