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当时,央视春节晚会剧组(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使用演员作品,事先必须有一个合约。那是怎样一个合约呢?实际上,该合约就是在春节晚会的直播前夕,央视文艺部会找演员或版权人“买单”,付上2000元左右的稿酬,那么这个作品今后的使用权就归央视所有。无论这个节目被播出多少次,也无论这个节目通过央视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挣多少钱,都与作者本人无关,因为我们已经付给你稿酬了。而这一条“霸王合约”,在当时根本就没有哪个演员敢站起来提出自己的异议。其主要原因,就是大家都是冲着央视春晚而去的。 但是,偏偏陈佩斯和朱时茂就是不信这个邪,哪怕冒着被“封杀”的危险,他们也要讨个“说法”。后来的发展是,两人虽然赢了官司,法院判“国际公司”败诉,但是这场硝烟尚未结束,陈佩斯和朱时茂面临着的将是更严峻的挑战。尽管陈佩斯放言“离开中央台,照样能发展”,可离开了央视后,陈佩斯的人生之路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9年陈与朱时茂因作品版权问题与央视打官司,却从此被央视封杀长达十六年。被封杀后,陈佩斯只能靠自己不断在各地演出,来维持公司的开支,而他的个人财务状况也常常陷于窘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