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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高三学生请大学生替考 两人均被移送起诉

福州新闻网4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黄哲娇施帅)在福州一所高中就读的高三学生黄某某,雇请陈某某替他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的两场,被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查到。日前,黄某某与陈某某均因涉嫌替考罪被移送仓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查,今年1月24日,黄某某在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因担心考不好,请求就读大学的朋友陈某某代替其参加两场考试。

陈某某基于朋友关系,应允代替黄某某参加上述两场考试,被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查到而案发。目前,黄某某、陈某某因涉嫌替考罪被移送仓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检方介绍,黄某某让他人代替自己、陈某某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规定考试,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替考罪,可能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两人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某还被取消本年度的高考成绩,并被停考3年;陈某某面临着无法领取毕业证书及无法顺利就业的后果。

据了解,替考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增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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