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0月21日讯 平和来晋江务工男子胡某,几个月前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前看到他人忘了取出银行卡,他随后趁机刷走万余元。日前,晋江市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对胡某进行判决。 今年5月29日13时许,胡某与同事一起到晋江农行深沪支行。在一台自动取款机前,胡某看到,一名储户离开之后忘了取卡。当进屏幕显示“是否继续操作”。胡某先是愣了一下,他随即不由心动了,四顾无人后,他分六次从卡里取走了银行卡里10300元。案发后,银行卡主人卢某报案。第二天,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将将上述赃款全部退还卢某。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记者 胡志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