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法院表示,这名56岁男子家庭经济况不佳,从事收废品工作并靠当地政府低收入户补助生活,17年前结婚,陆续生下3名女儿。 男子50岁时,为满足自己性欲,趁妻子不在时,开始对才读小学三年级的大女儿猥亵,之后将其性侵。妻子2012年过世后,该男子更明目张胆,对二女儿伸出狠爪,把3名女儿当成自己泄欲工具。 直到2014年11月间,二女儿不堪长期被男子蹂躏摧残,把实情告诉老师,该男子罪行才被揭露。检察官在男子家搜出大批色情光盘和大批保险套,尽管该男子否认,云林法院今天依一罪一罚判他2350年,应执行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