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造型师又将其领到烫发仪前,被强行烫了个头。烫完发一看,账单上竟显示除了使用护发水光针花费了289元,刚完成的烫发又花费了697元,费用一共986元。
本想到理发店做个10元钱的洗剪吹,结果却花了近千元,小周这才明白过来,这家理发店的待客之道是“先斩后奏”,变相强卖。见脱身不得,小周无奈报警。在警方的介入下,对方表示:“不收你986元了,给300元钱赶紧走人吧。”小周赶紧掏了300元才得以脱身。
小伙洗剪吹剪出天价,说好10块结账却变近千元,类似这样的“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层出不穷,性质比38元青岛天价大虾更恶劣。首先,造型师在消费者头上涂抹不明药膏或物品,并未告知消费者涂的是什么,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通过或吓唬或哄骗等方式强迫消费者买单,“不买产品就不让走”“不办卡就不让走”等情节则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一旦消费者遭遇了上述情况,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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