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利润惊人 废油翻新成柴油 回收后的废旧机油做何用 多番辗转后,一位回收旧机油的老板向记者透露,他们转卖后的废旧机油,绝大多数被土法提炼成燃料柴油(俗称“翻新柴油”),再次流回市场。他告诉记者,黑炼油厂的土法炼油工艺极为简单:先将废机油高温加热,当加热到360℃至400℃时,废机油中油的成分就蒸发成油气,油气进入冷却罐经水冷却后变成液态油。为了以假乱真,这些柴油出厂前还须经漂白、过滤,最后变成成品。 “废机油‘翻新’成柴油的成本还不及正品柴油的1/3,可谓‘暴利’。”一专业人士给记者算了笔账:目前我市登记机动车数量超200万辆,按每次换掉4升机油计算,一辆车每年保养3到8次。最保守的估计,我市一年废机油的“存量”约3万吨。违规回收废旧机油有着巨大市场。 翻新机油有何危害 一位汽车修理技师表示,小加工作坊用废机油提炼的柴油含有各种杂质,不但不能达到汽车发动机的正常使用标准,反而增加各部件的摩擦系数,产生积碳,缩短发动机使用寿命,严重的会直接导致发动机爆缸。 现状 从未审批 私自收集违法规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目前,我市仍没有经环保部门批准、具有资质的废机油回收企业。 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不具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人不得私自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同时,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规定,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