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做老师应该要为人师表,但在连云港东海县一高级中学的教师不仅没做到这一点,还对班上的3名女学生进行猥亵,被法院一审判决处以两年半的有期徒刑。 2014年9月,韩某担任学校高一年级组长并兼任高一年级某班班主任。10月至11月期间,其利用自己身份之便,多次找班级女学生周某、高某、陆某等3人到其办公室或教学楼走廊谈话,并强行抠摸被害人下身、胸部进行猥亵。学生家长在知晓此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韩某作案时,3名受害人均未满16周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其身为教师,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强制猥亵多名所带班级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决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韩某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其辩护人表示韩某系市级名师,工作表现良好,在教育教学上有很高的造诣及成效,家庭幸福,对自己要求严格,无超越师德的不轨行为。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改判上诉人无罪。连云港市中院认为,韩某虽在教学上有一定成绩,但其行为悖离了师德,为法律所不容。最终,驳回韩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来源:腾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