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扶贫保险产品费率可下调20% ,两部门发文促进保险业助推脱贫。 《意见》)指出,对在贫困地区设置保险分支机构、开办扶贫保险业务、贫困地区保险资金运用产品予以优先审批或备案,扶贫保险产品费率可在报备基础上下调20%,并鼓励保险机构下移扶贫重心,加大捐赠力度,自愿包村包户。 《意见》决定设立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设立中国保险业扶贫公益基金,实施保险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
《意见》还要求,要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的保险需求。具体来看,保险服务方面,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扶贫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灾后赔付做到从快从简、应赔快赔,对已确定灾害损失可预付部分赔款。
健康保险服务方面,研究探索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予以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民生保险服务方面,积极开发意外伤害、疾病和医疗等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辟异地理赔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农房保险覆盖面,探索保险服务扶贫人员队伍新模式。 教育脱贫保险服务方面,积极开展针对贫困家庭大中学生的助学贷款保证保险,推动保险参与转移就业扶贫。 产业脱贫保险服务方面,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等各类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要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人口“愿保尽保”,贫困地区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保障。(来源:网易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