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0月27日讯 今年,省级财政将继续对全省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 晋江市教育局提醒,符合条件的民办园要及时向各教委(育)办申报,各教委(育)办负责对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在园幼儿数、收费标准等资料进行严格把关,于10月30日前把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社科。 据悉,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2011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以下(不含伙食费和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幼儿接送交通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经过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确认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幼儿园。在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备过的低收费项目和金额之外,若有以办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为名高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 记者 陈海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