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报道,浙江某地一个微信群里有人上传黄色视频,群主最后被处以缓刑。有专家指出,“法律要求你有义务对群内信息进行监督。”你认为这合理吗? 问:“微信群有人违法,群主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你觉得合理吗?为什么?
观点1:当然合理啦,你没看到每次社会上出什么事,比如旅游大巴出事,旅游公司老总被抓了,学生出事,校长被抓了这种事经常见吗? 当然了,我们可以延伸一下,比如市民出事,市长应该抓吗? 国民出事?那该抓谁呢? 观点2: 第一,自查自纠应该是基本的管理原则和方式,这样就可能在任何群居的虚拟和实在世界里有人管理,责权分明。 第二,如果完全不去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就不要生成这样的群,因为你制造了社群,就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光享受权利,不为社会安全稳定承担责任。 第三,社群工作量大,数目繁多,完全靠平台自身和公安机关,基本上维护全部的内容和杜绝违法都不太现实。 观点3:微信群是群主建立起来的,有责任和义务对群里的成员和信息进行管理。当群出现违规信息第一时间(24小时不行,48小时总行吧)应该删除,对违规人员进行踢出。 如果群长期不管理,还是直接把群解散了吧,违规违法信息的责任是群主的。 观点4:我觉得应该让微信承担责任,谁让它提供平台来着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