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深圳中院审理一起集资诈骗案,深圳两家财富管理公司虚构在香港炒卖伦敦黄金的“高息投资梦”,5年多内吸金14亿元。 本案中,涉案的两家公司分别为深圳市德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德万公司”)和深圳市安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澜公司”)。 检方指控,为吸引客户投资,德万公司和安澜公司对外承诺以德万公司所代理的兴汇公司PCII交易平台进行代理操作伦敦黄金买卖的业务,以高息投资为诱饵,承诺保本保利保收益、亏损由公司承担、客户无需承担风险。 德万公司及安澜公司与客户签订受托理财协议,并为客户在黄金交易平台开户,向客户承诺投资款会转到香港兴汇公司炒卖伦敦黄金,但实际并未用于经营,而是在该公司账户和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个人账户之间流转。 从2010年至案发,这两家公司5年多内,以代理黄金交易名义,吸引客户投资共计人民币14亿元,涉及被害人200余人,被告人杨某共介绍被害人投资钱款人民币200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