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选定合格供货商、品牌是为群众负责,按程序办事 记者前往连城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市民提出的疑问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家供货商、品牌是根据连城县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实施方案》(连政综【2012】117号)及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按程序选定的。 对于为何只选定3家,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要对示范项目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群众负责,从品牌的质量和供货商的服务能力等多方面考量,选出让老百姓满意的牌子。至于只选了3家是因为现在还在示范阶段,选择过多不利于实施后的验收、监管。抽签过程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公开透明的,现场有监察部门和公证处的人员监察、公证。” 据悉,此前该办公室也遇到过市民反映该政策会干扰到太阳能热水器市场,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个别商家反应激烈主要是因为信息理解不全面。“一些商家并没有报名参选,也没有了解县政府公开的文件,他们认为这个补助政策是针对全县太阳能市场的。实际上我们选择一些灾后重建村、拆迁安置村等作示范点,在这些村,其他品牌的销售会受到影响。但这只是选择点,起示范、试点作用,并不是针对整个市场,非示范点的群众购买太阳能热水器目前也不能享受每户2000元的补助,因此不会造成市场垄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