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将3个月儿子2万送人 事后又反悔向警局报警 一名21岁的未婚妈妈小郭,因为生活有些拮据,于是将3月的儿子送人,并且向收养人收取了2万元的费用。可是,在事发后,小郭又后悔了,于是向警方报警。 据了解,21岁的小郭在广州的沐足店工作,期间与一名男顾客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就怀孕了。因为小郭无法的找到男性顾客的基本信息,所以无法取得联系。但是因为生活的拮据,无法将孩子抚养长大。 接着,通过朋友的介绍,在6月11日21时许,小郭在里水镇丰岗村牌坊下将儿子交给了前来收养的陌生人,并且收取了2万元的营养费。没想到之后,小郭想念儿子,想要寻找儿子的下落,然后向警方报警。 在报警的13小时后,小郭的儿子被赵东啊,但是自己也要承担责任。因为她涉嫌贩卖儿童,因为又是哺乳期,暂时免于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