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苹果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的专利权,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事件正在持续发酵,虽然苹果不服,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且法院已受理此案。但显然这样做也没能达到阻止事件进一步恶化的态势。
前几日还是在国内报道并没有影响到海外媒体,就在昨天经《北京日报》转载了相关消息之后,引起了海外媒体的关注。截止昨天苹果公司股价盘前已跌2.1%。虽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官司期间苹果手机销售不受影响。不过如果苹果公司败诉,在北京地区将有可能买不到iPhone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
据联合早报讯,整件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9月,科技网站Technobuffalo在一篇报道中对iPhone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和“手机(100C)”进行对比后,指出两部手机确有一些相似之处。该报道称:“当佰利公司第一次提交专利的时候,苹果iPhone6的设计还没有被泄露出来。当然,也有可能佰利已经获得iPhone6外观设计的内幕信息,也有可能他们费心思猜到了下一代iPhone可能会是什么样子。” 也就是说该事件在2014年就出现过,只不过当时没有起诉苹果而当时的百家手机根本不值得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因此当年的报道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意思的是此次侵权的是苹果的上一代产品,也就是苹果6系列,并不是苹果6S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