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重庆一市民热水器洗澡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家人将安装方告上法庭。近日,重庆市三中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死者担责50%。 黄某家住垫江,他于2015年3月18日在一电器经营部,购买了一台烟道式家用热水器,电器经营部派王某负责安装。王某将热水器安装在黄某家中相对封闭的浴室内,未再单独安装排气管道。 同年3月24日晚,黄某擅自接通天然气使用该热水器洗澡,结果第二天早上被发现死于卫生间。
经公安机关鉴定,黄某为一氧化碳中毒而亡。法院认为,热水器安装在较封闭的室内,且未单独安装排气管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正常人应知晓的安全常识,黄某违背安全常识,擅自接通天然气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故对其自身死亡存在过错。 另外,其雇工王某也无热水器安装资质,王某将热水器安装在较封闭室内,且未单独安装排气管道,明显违反安全管理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确定电器经营部与黄某分别承担全部损失的50%。(来源: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