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0月31日讯 “本村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村道需要拓宽,原有的电线杆挡在路中间,需要移位,请求电力公司给予处理。”昨日,晋江电力公司总经理陈玉树接听市长专线,针对龙湖镇龙园村施先生反映的问题,陈玉树现场跟该辖区供电所联系,要求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马上就办,尽快协调迁移电线杆。 不少群众反映,随着新一轮美丽乡村的建设,一些村道扩宽和新村建设,碰到电力杆线需要迁移或群众申请电表等问题。对此,陈玉树表示,将根据新农村规划需求,全力配合新农村建设。 针对群众关注的用电分户问题,陈玉树介绍,2012年7月1日,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施行阶梯电价,体现了“多用电、多负担”的原则。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全省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房产证明主要指房屋产权证,没有房屋产权证的,需要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此外,仅有一个房产证明且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或者仅有一个房产证明的居民合建住房、自建房分家的情形,可以申请办理用电分户。供电单位现场核实居住情况,确认住宅内部电路已具备物理上隔离和加装电能表条件的,给予分户分表,分别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中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只能分立两个用电户;不具备加装电能表条件的,可选择执行“合表用户”电价。陈玉树表示,电力部门已经对居民生活用电分户分表的各类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群众可以通过95598或者到当地的营业厅去了解相关政策。 ■记者 刘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