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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提供的这份协议书中称,2016年5月29日16时许,袁女士因进入龙华办事处大院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与4名保安发生冲突,后4名保安对袁女士进行临时性约束行为。“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4名保安向袁女士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合计8000元,双方由此事引起的所有权利、义务全部结清。 袁女士介绍,据信访工作人员介绍,其中两名保安已被辞退,因此协议中的签名和手印是另两名保安代理的,但是龙华办事处并未提供相应的解除通知书等材料,因此她对这一说法表示存疑。 袁女士介绍,自己并不接受这个结果,但由于此前多次到信访中心都难以进去,此次还是趁着午休时保安执勤上厕所的空当进入的,因此只能被迫暂时接受这一处理结果。 龙华警方: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调解 龙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已经调解完成,“该赔偿的赔偿,该道歉的道歉,做到位了。”对4名保安分情况处理,“批评教育肯定有,严重的就辞退了”。 龙华警方此前曾表示,在对此事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对于保安的行为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将依法进一步调查。 龙华警方昨日表示,经过调查,情节比较轻微,主观上并没有恶意,当时就是作为治安案件进行调查,依照法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目前双方已经调解成功。(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