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11月1日讯 今日起,福建省作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将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工作。记者从晋江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为止,经确认的晋江营改增纳税人共有48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52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纳税人,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据悉,福建省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税率方面,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同时,试点纳税人按照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将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整体税负会减轻。 “营改增有利于减轻试点行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多数试点企业税负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可全面减负。同时,财务方面的规范,试点企业还需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这将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以及推动本土服务业产业链的全面发展。”晋江市国税局副局长谢培坤表示,营改增将给纳税人带来包括消除重复征税、减轻整体税负、促进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利好。 记者 黄小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