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台湾团伙假结婚拐骗大陆女子 一天逼接客12次

  疑犯供述

  “我只是调度 不知谁组织”

  10月31日,坐在厦门市第一拘留所讯问桌前,疑犯李明隆双手交叉搭在腹部,神态冷静。39岁的李明隆自称4年前来大陆经营餐馆,月赚1万元,2010年,他与合伙人散伙后,经人介绍,开始参与组织卖淫。

  “我只是个调度。”李明隆开口第一句话如是说。被问起参与组织卖淫的收入,李明隆往后欠了欠身子,“一两万元人民币。每天只有三四宗生意。每宗提成50元人民币。”按他的说法,每天4宗生意赚200元,无论如何都凑不齐“一两万元人民币”。李明隆发现难圆其说,当即改口称每天最多介绍七八宗生意。

  他描述“介绍生意”的具体做法是,有人通过他发布的色情电话号码找到他,他再联系手里掌握有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皮条客,“生意做成后,皮条客统一给我结算提成。”李明隆称,他经常联系的有10来个提供色情服务的女子,分属几个皮条客,“我只听说这些卖淫女基本都是大陆女子假结婚后去台湾的,但谁组织的假结婚,我不知情。”

  民警询问,“你觉得自己犯了什么罪 ”李明隆支吾半晌,“我做的这个在台湾也肯定是犯罪。知道干这个迟早要出事,本来打算不干了的。”李明隆把脸扭向墙壁说。

  利益分成

  调度员最多月赚两万元

  以相同原因被厦门警方拘留的陈彬城同样自称是“调度”。

  但陈彬城透露,他干的这个其实上面是有老板的,他这个接电话的只是这个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老板手下另有人管着提供色情服务的大陆赴台女孩子。他们这个组织的分工是有人专门负责从大陆寻找假结婚去台湾的大陆女子,他这个角色只负责接听皮条客的电话,接完电话告诉专门接送提供色情服务女子的司机,司机负责将这些女性送到指定地点。

  陈彬城说,老板给他有底薪,即使每天介绍不成业务,也有9000元左右人民币的保底收入,他每天介绍七八宗生意,介绍成功后,老板每月根据业绩再发奖金,“最多时能赚两万元人民币。”

  “他们在说谎。”10月31日,直接参与抓捕陈彬城等犯罪嫌疑人的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3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李雪松听完陈彬城和李明隆的辩解,摇头发笑。10月31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内,厦门警方正跟来自台湾方面的执法部门交接物证,李雪松跑过去拎了一大袋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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