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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不断加强权力运行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本网讯(通讯员 宋国良 蔡加能 曾宪庭 沈在斌 记者 曾婷婷)近年来,市城乡规划局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有效建立起“外部运行方便办事、内部运行提高效率、公开运行确保廉洁”的工作机制,实现审批零障碍,使行政权力运行进入规范化轨道。

  明晰权责。作为漳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首批试点单位,该局先行先试,之后经过四轮深化提升,明晰了权责范围,为规范规划行政权力运行,构筑预防职务犯罪防线奠定了基础。一是清权。梳理出行政权力44项,把10多项搭车审批事项剥离。通过清权,行政权力边界由模糊变清楚、变合理。二是确权。对行政职权实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70多部,逐条逐项审核对照,对行政权力名称、类别、承办科室、责任人等逐项确定,绘制了一幅简捷、明了的权力运行总图。通过分权确权,权力运行从原来三级制变为一级或二级制,更科学、有序;三是明责。通过流程再造,绘出各类办证流程图49幅,把各项法律法规条文化为具体实施行政行为,对每项行政权力的运作从受理、审核到办结,都明确要求,做到权责到位、规范有序。

  简化审批。将规划审批事项和程序进一步简化,从根本上防止审批中出现不廉洁问题。一是减少审批层级。行政许可权力下放至科室,由科室负责人直接行使决定权,审批实现全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结。局领导从原来48项权力中行使18.4项,精减为现在44项权力中行使10项,比例从38.3%精减为22.7%。二是采取“三合一”和“桩基先行”审批方式。将建设项目总平面、单体设计、管线综合方案合并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减少二个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日缩减为10日;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分为桩基和桩基以上部分二阶段许可,使项目提前一至三个月开工。该举措从2011年第二季度实施以来,已为28个“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实行桩基先行审批。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取消自有用地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程序,直接办理总平面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市政工程次干道以下项目根据规划条件直接进入初步设计。四是实行并联审批。充分运用联审会制度,积极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并联审批,当场解决,大大减少了需要建设业主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时间。五是缩环节并步办理。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承诺时限内同时并联办理验线通知、现场验线及核发《开工前验线意见书》,节省该环节法定审批时限10日。

  运作公开。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作为规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漳州规划在线》网站和纸质媒介等,公开规划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决策公开。对修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变更规划条件等批前公示近60件;重要规划方案如碧湖生态园、台湾路历史街区保护等重大规划方案都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讨论,征求群众意见。二是权力执行公开。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制度。各科室通过局域网络记录运行情况,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就公开到哪里。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编制《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信息目录和公开指南》,将依法需公开的予以上网公开,2008年以来共上网公开各类信息4500多条,并设立局长信箱、投诉信箱,及时办理来信和投诉邮件。四是执法人员公开。将全局27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政务网上公开,方便民众核查,加强社会监督。

  控制风险。近年来,该局控制风险取得较好成效,已启动的近40件a、b级风险预警防范项目,无发现违规、效能投诉问题发生。一是找出风险点。出台实施《行政权力运行分级监管暂行规定》,对44项职权进行比对,把对社会影响敏感度高,利益裁量空间大,最易导致滋生腐败问题发生的权力,划分为a、b、c三个级别进行风险预控。二是抓好风险预控。出台《加强行政权力运行风险预警防范的规定》,通过“三个流程”(收件窗口启动监管预警—承办科室依规审理、局纪检全程督察—项目办结归档经局纪检组审核)及“三表三醒制”(设立《行政权力运行启动监管级别表》预警提醒、《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记录表》审查提醒、《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报备表》监督提醒),构造出预控风险的防范途径。三是配套管理规定。先后提请市政府出台《有关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划的补充规定》、《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划指标管理,实现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容积率零变化”,已有2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主动减少建筑面积。四是高科技管理。运用计算机、网络及gis等先进技术手段,将许可与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和管理等信息资源相结合,构建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字化电子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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