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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
没想到灿星《好声音》热热闹闹的开播宣传,被当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的一则消息“掐断喉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争夺最早源于今年1月20日。当晚,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
此后1月22日,Talpa 在香港提出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被告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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