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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吴亦凡与SM和解 鹿晗吴亦凡解约艰辛历程回顾

  2014年5月15日一大早,吴亦凡正式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随后,部分起诉内容曝光,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个人发展、收入分配和健康问题上。五个月后,鹿晗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解约原因大概是: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中韩成员差别对待、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过度疲劳身体不适。

  2014年7月8日,吴亦凡与SM公司间的首次诉讼调停未果,双方代表吴亦凡和金英敏均未出席。

  2014年12月5日上午,吴亦凡和SM双方第二次调停未果,最终决定明年上半年进行第三次调停。

  2014年12月16日,鹿晗与SM进行首次调停。

  2015年1月16日,吴亦凡与SM进行第三次调停,同一时间地点,鹿晗和SM也进行了第二次调停。双方律师表示调停失败。

  2015年2月5日,SM正式向上海法院起诉鹿晗吴亦凡,要求他们中断在国内的非法活动,并表示:“本公司与鹿晗吴亦凡的专属合约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下来之前都是有效和持续维持的。”

  2015年2月6日,吴亦凡鹿晗分别进行与SM公司的第四次和第三次调停,但再次以失败告终。同天,鹿晗工作室发声明指责SM之前发布的有关声明具有误导性、混淆是非。

  2015年2月11日,SM发声明称2月4日向上海法院提交诉讼后,2月10日又向香港法院正式提交了要求鹿晗和参与电影的电影制片方负责的正式诉讼。并表示对吴亦凡的起诉正在准备中。

  2015年2月12日,吴亦凡和鹿晗方面发律师函回应SM的诉讼,称其具有恶意性的意图。

  2015年3月27日,吴亦凡与SM的第五次调停,鹿晗与SM的第四次调停再次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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