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程女士为何不与李军离婚而是撤销监护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可以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那么本案中,孩子的母亲为什么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监护权呢?“离婚可以天然丧失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本案中第一紧迫考虑的是对孩子权益的救济,所以使用特殊审判程序判定撤销李某的监护权”,审理此案的通州法院民一厅审判员钱笑表示。 钱笑介绍,离婚案件不适用于特殊审判程序,按照民事案件审理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来审理,审理期间前者最短3个月,后者则需要6个月,其间还有上诉期等,一个离婚案审理下来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受侵害的权益进行紧急救助和保护,所以申请人提出撤销监护权,是最快的救济途径,撤销监护权就是法定特别审理程序,审理审限一个月,一审终审。 为何“儿慈会”成为辅助监护人未获支持? 孩子的母亲程女士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还将“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慈会”)列为第三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将“儿慈会”作为辅助监护人,帮助她继续向孩子提供救治和照料。法庭并没有支持该申请。 钱笑介绍,在法律规定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父母完全没有行为能力情况下,首先接替监护的应该是近亲属,近亲属也有顺序,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成年兄弟姐妹。在这个关系中仍没有监护人,还可以找父母单位,然后是居委会村委会,最后兜底的还有民政部门。 “基金会这类慈善机构,并不属于法定的监护人,且法律中也没有辅助监护人这个概念”,钱笑说,法院据此对程女士代理律师提出的让“儿慈会”作为辅助监护人的申请不予支持。 被撤销监护权的李军以后还能看望孩子吗? 庭审前,孩子的父亲李军托审判庭向母亲程女士递交了一封信,其中他希望法庭保留其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本案宣判中,对此并未提及,那么父亲李军以后还能去探视自己的孩子吗? 钱笑介绍,探视权和监护权是两个法律概念,本案中并未涉及,所以目前看,李军出狱以后,还是有权去看孩子的。那么,李军还能恢复对孩子的监护权吗?对此,钱笑解释称,根据法律规定,监护权只限于孩子未成年之前的权利,主要是指监护和抚养,监护权不是单向的,可以撤销也可以恢复,比如本案中这位父亲,如果以后有抚养条件和能力,或出狱后有这个意愿,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