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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牵老人过马路溺亡 当事老人称被逼下跪道歉 女孩溺亡后老人不管直接走人

  “包括我母亲在内,亲友们都认为我女儿的死亡,和田仕会是有关系的,我个人也认为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王先生称,对于小慈的离世,他们始终无法接受。这一个多月来,一家人都沉浸在痛失亲人的悲恸中。“我母亲和我女儿的感情特别深厚,她只要看到我女儿用过的物品,就会整天以泪洗面、茶饭不思,我也只能尽力劝她……”

  “至于上门找田仕会的事,我是比较理解他们的心情的,他们只想要个心理安慰而已。据我了解,对方不仅没有真心诚意给予安慰,也没有一个让我们满意的态度。”王先生称,即便是田仕会在7月30日下了跪,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但逼老人下跪做法不对“我觉得小女孩的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即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律师赵光华分析称,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被管理人负责赔偿。因此,本案中,死者家属要求老人赔偿损失原则上是可以的,死者家属可以采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但是采用辱骂、喷口水、逼老人下跪道歉的做法是不对的。

  冯骏认为,针对事主老人而言,在受到施救时,本身自己是受助方,法律上并未规定受助方有法定义务做什么,因此苛求老人主动、积极对小女孩施救,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要求的。老人没有向其他人主动说明还有溺水者,此可以在道德层面谴责,但不能在法律上评价。最后,小女孩家人的行为不可取,其已带有强迫性,侵犯了老人的人身权利,涉嫌违法。(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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