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无论是谁的责任,都应该留在事故现场不能离开。在成都却有一位的哥在撞倒兄妹逃跑后被市民拦下,声称没想逃逸只是被吓懵了,这样的借口你们相信吗?那么这起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主要责任在于司机还是被撞的兄妹?请看下面的报道。
的哥撞倒兄妹逃跑 8月10日晚,成都大石东路与锦里中路交叉路口,13岁的小勇(化名)抱着3岁的妹妹小云(化名)过马路时,被一辆正在左转的出租车撞上。出租车司机打开车门撒腿就跑。一位路过的市民骑着电瓶车,追了500多米,最终和其他好心人一同将其拦下。同时,一位好心的哥主动停下车来,将受伤的兄妹俩送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救治。 讲法律,如果他成功跑了但及时去报警的话,只要不影响责任的认定,是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肇事逃逸不仅包含了客观逃跑事实,也包含了逃避法律的主观故意,任何一项不满足都不会构成肇事逃逸。如果是的哥闯红灯撞人了,绝对的全部责任。如果是小孩子不看信号灯,监护人也放任不管而导致的事故,司机可能有些冤,谁不遵守规则,谁应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