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刘伶利的家庭频遭不幸。父亲下岗,也是癌症患者;母亲退休,还要照顾痴呆的老父亲。学校停止给她医保缴费,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负担更重了。 “2014年7月刘伶利接受治疗,过了暑假,学校就没有给孩子发工资,我的钱加上我父亲的退休金,用来给女儿看病,孩子他爸在社区帮忙,每个月1700元的工资只能够他自己的医药费。”刘淑琴说完,站在一旁的父亲刘宏掀开衣服给记者看他身上的造瘘。 “学校没人来看望过孩子,2014年10月,学校提过一次来看,可是我们在北京治疗,以后再就没有说过。”说起学校如何对待重病的女儿,身患癌症的刘宏很伤心。 直至去世,学校仍未履行法院判决 面对学校突如其来的开除通知,刘伶利和家人都感到无法忍受,他们选择了诉诸法律。 2015年3月29日,刘伶利向甘肃省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对学校作出的开除决定进行仲裁。2015年4月17日,因证据不足,该委员会作出对刘伶利的仲裁请求不予受理的决定。5月,刘伶利向学校所在地的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10月2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兰博院发【2015】14号}《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兰州一大学女教师患癌被开除 至于刘伶利要求支付治疗期间的病休工资等福利待遇,因其未提供相关计算标准,法院不予支持;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判决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对原告要求被告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判决表示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不作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