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正在开火车,在你的前进的轨道上,有五个工人正在施工,你不可避免的要撞到他们,而且肯定会撞死他们,这时你发现你可以变轨到另一条上去,但是也得不可避免的撞死一个工人,但是这条轨道不是你需要行驶的轨道,你如何选择? 问:假如你正在开火车时不可避免的会撞死5个工人,但变轨只会撞死一个,你怎么选?
观点1:包括船长在内100个人坐船出海遇到暴风雨,船长立马发电波求救,但大量食物和水掉到海里去了,只有杀死50人减少消耗另50人才能勉强活到得救,在100人全死亡跟50人存活之间船长拿起枪杀死了50人。但几天后又发现船里有老鼠,老鼠吃掉了半数食物,咬穿了许多存淡水的木桶,只有杀死30人才能保证20人存活,于是船长拿起枪杀死了30人保证20人能活着得救。但厄运并没有结束,船意外撞到了暗潐已经无法修补了,好在有救生的小船,但放上食物和水只能上去5个人,谁都不想成为被抛弃的一方,人们疯狂了!船长不得不再杀死15人让最后的5人上了小船。船长其实可以一个不救,但善良的他怎么能眼睁睁见死不救呢?船长认为无论任何代价不择手段也要救他们出去!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最多的人得救,为此牺牲一些次要的代价是可以接受的。这时出现了鲨鱼,如果丢下食物吸引鲨鱼也许可以离开但没有食物5人也活不了了,船长立马杀死1个人丢给鲨鱼,但鲨鱼太多不得已又杀死两人丢出去,顺利脱出。由于小船搜救困难搜救队比船长预计找到他们的时间更久,好在由于杀死了三个,食物跟水比计划多出了不少。在食物跟水用尽的最后一天搜救队发现了他们,至此这场可怕的海难到最后以成功存活2人结束。 根据本题的想要表达的逻辑,相比起选择最开始的全军覆没,拯救行动存活两人显然是最佳选择,即使这个拯救过程船长杀死了98人。 那么回到提问,我给一个不是答题的回答,如果你认为火车选择掉头杀死1人拯救5人是对的那么文中的船长的做法对吗? (不要讨论船长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如同火车题一样只有给出的二选一) 观点2:这个问题错了,原题是十一个小孩,其中十个在火车运行的轨道上玩耍,而只有一个小孩聪慧而孤独,独自在旁边的废弃的轨道上玩耍。这时火车极速驶来,你是一个扳道工,只要你扳下控制扳手,火车就会转入废弃轨道,那个做了正确选择的小孩就会死,但另十个小孩能得救。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扳,让那十个小孩承受应得的代价。 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唯一的答案,你可以从以小博大角度来说,舍弃一人而使更多的人获救。也可以从正确角度来说,做出了正确选择的人不应为做错事的人承担后果。 我记得我民法课的时候老师就讲过类似的问题。价值观的不同会造就选择的不同。著名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为了救一个人而牺牲那么多士兵,值得吗?生命无价,也就无从说十个人的生命就一定比一个人的生命来得更有价值,生命本就不是可以用数量来衡量的东西。 江南的小说“龙族”中就讲过这个问题,我觉得他说的非常好。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在第三部的第一册。谢谢。 观点3:我是一名火车司机,首先火车司机是没有变轨条件的,而且现在都是自动化,都是值班员坐在信号楼改变轨道交路,铁路的制度非常严格,即使你可以改变轨道,但是发生列车挤道岔、脱轨和列车颠覆都是要你自己承担责任的,甚至那个被撞死的工人也由你承担,因为不确定性,也许你不改变轨道那5个人会跑开呢?在制度面前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在同时不停的鸣笛警告前方施工人员,在严谨的制度面前你只能遵守,没有道德可言~ 观点4:法学界辩的不辩的问题。后面还跟着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医生,一个健康的人来你这体检,正好前面被火车撞残的那几个人来你这治疗,一个缺了肝,一个缺了肾,一个缺了心,你作为医生,你会杀了那个来体检的人,拿他的肾脏去救那三个人吗? 大多数人站在列车司机的角度或许会变轨,拯救多数人的生命,但作为医生却不会主动的杀人。但变轨不就等同于变相的杀人吗? 在我看来,一个人的生命,等同于地球上所有生灵的生命,我们不能为了他人的存活,而让个别人或主动,或被动的放弃生命。天赋人权,生命权如果能被他人假借维护多数人的生命而肆意剥夺,那我们普通人的权利将再得不到有效保障,因为你不知道哪天就会被隔壁邻居以保障多数人利益的名义弄死,与此同时,法律也就形同虚设了,因为它缺乏了可预测性。 于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会毫不犹豫的撞死那五个工人,去保障一个人的权益。 观点5:我是学法律的,首先,司机有没有过错?如果没有,默认轨道撞死五个人,那就是五个人或者铁路监管的责任,火车司机无罪。现在司机有选择权,司机变轨撞死一个人,那就很复杂了,首先司机必须证明自己属于紧急避险,然而刑法学上,人的生命无价且等价,并且牺牲价值不能超过被保护牺牲价值。如果法官认可紧急避险,非常幸运,你无罪!但是!如果证据无法证明不变道,五个人一定会死的话!你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甚至构成故意杀人!退一万步!无罪但还是可能承担民事纠纷!因为!你变道了!有侵权行为!虽然最后可能其他人赔钱!但是出于公平原则!你会陷入诉讼!反之,不变道!撞死五人!你刑事民事责任都没有!!变道?你考虑清楚! 观点6:感谢头条的邀请!初看这个问题的情景设计,很容易以“两害权倾取其轻”,一面是五个工人的命,另一边是一个工人的命。我就联想到许许多多交通事故中,为了避免面前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突发情况,而下意识打方向盘以后撞到了旁边遵守交通规则的无辜的人。从理性角度看结果,一个人的命换了五个人的命,是最好的结果了。但是,这个失去生命的人可是遵守规则的老实人,相较于另外五个无视规则,任性无知的工人,无疑这个人的生命更值得尊重,可他却因为别人的过错而失去生命,这无疑是最不可接受的结果。一辆奔驰在轨道上的列车就犹如各种“规则”,它的轨迹已经为人所熟知,它不应该因为违反的人多了而更改,更不能因为违反的对自己生命的漠视和任性,而去伤害其它遵守规则的人。它应该义无反顾的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下去,让无视他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观点7:这个是哈佛关于功利主义讲座被提出的一个例子。大意是为了多数人利益而去损害少数人利益是否合理。我看其他人说什么职责,继续按照轨道走。但是你是开火车的,假如那5个人是按照规定过来抢修轨道的人,因为调度中心问题没能及时通知到以至于有危险。这时候如果你直行会杀5人,拐弯会杀1人,你会如何选择。这个问题并不是法律问题,因为无论如何选择都是无罪的。这个是个道德问题,这种情况下无论怎么选择,都会有人因为你的选择而死。不要说直行不算,直行杀死5 人也是因为你的不作为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