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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酸奶涨包” 工商调解获十倍赔偿

福安新闻网消息(光源 刘究)近日,福安赛岐开发区大留村的陈先生,在村中的副食品店购买了一箱某品牌酸奶,开箱食用后全家人都感觉不适,查验后发现好几袋酸奶已经涨袋,陈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却说一箱未过期的酸奶,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地出现问题呢 拒绝对陈先生进行赔偿。陈先生与经销商无法和解,于11月2日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福安市罗江12315消委分会的工作人员接到分派的申诉后,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查、调解。消委分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消法》第四十一条多次与经销商协商,最终经销商承认酸奶应是在运输过程中摔坏而引起的涨包,共计支付赔偿金、误工补贴、检查费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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