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到位?由谁处罚?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地铁内禁止饮食”的规定给予认同,但对于如何落实到位还是心存疑虑。“希望在乘客进站时就认真检查,禁止携带食品进站。” 有委员提出:“如果发现乘客在车里吃东西,由谁来罚款?是地铁公司还是城管委?” 还有一些委员认为,城管委有执法权,但派出执法人员随车检查,这不现实。由地铁公司来执法,看起来似乎可行,但地铁车厢内没有乘务员,一个司机不可能管到那么多节车厢。因此,应该多考虑如何提高法规的操作性。 处罚标准20元低不低? 地铁1号线试乘时,曾有乘客在内喝饮料吃东西。 针对目前草案规定在地铁内饮食罚款20元的规定,有委员认为这个处罚标准太低,应适当提高违法成本来威慑不文明行为。 此外,还有委员提出借鉴外地做法,对于征信系统好的乘客,下雨时可以向地铁运营公司借伞。如南京地铁就推出凭信用分无押金免费借雨伞活动:对乘客的综合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好信度”超过标准的乘客,可免押金借雨伞一把,一周内在车站归还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