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底,家住增城年届五旬的谢某经一名“媒婆”介绍,认识了一名30多岁自称“朱雪梅”的女子,并通过电话联系开始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 其间谢某多次到从化与“朱雪梅”见面,由于着急结婚生小孩,谢某多次答应“朱雪梅”购买金戒指、金项链、生活费等财务索取要求,并在第三次见面随“朱雪梅”回老家见“家长”时付给了“朱雪梅母亲”12000元礼金。 交往两个月后,因双方发生争吵,“朱雪梅”借故离开,谢某察觉受骗后报警。 在接到谢某报案后不久,从化警方又接到事主吕某报案,称其在今年1月初被3名妇女以“征婚交友”为名诈骗人民币1.1万元。 案发后,从化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作案对象高度相似,且嫌疑人均自称籍贯为“佛冈”及“韶关”一带的人。初步分析两起案件应为同一团伙所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