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点多钟,北京市顺义区李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郭某鬼鬼祟祟的,便上前询问。没有想到郭某不仅不配合,还对民警进行了殴打和辱骂,当民警将郭某抓捕成功送往派出所路上时,郭某依旧没有停止对民警的辱骂,并多次用脚踹了正在开车的民警。 事后,郭某供述称,他喜欢偷东西的感觉,觉得偷别人东西有新鲜感,能满足自己一种得到的欲望。案发当晚,他酒后去一员工宿舍偷内衣、偷窥女生。郭某用事先准备的改锥撬开员工宿舍门锁,窃取女士丝袜一双,离开时又在走廊窃取3件女士内衣。 而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先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随后又以暴力抗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了妨碍公务罪。郭某一人犯数罪,因此应予以并罚。 |